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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名: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 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)
簽署經濟體:台灣與中國
協議內容:包括商品貿易(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)、服務貿易、投資保障、智慧財產權、防衛措施、經濟合作、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,是一個涵蓋範圍廣泛的區域貿易協定。
適用範圍:這是一個區域貿易協定,意義是未來這架構將只適用於台灣與中國之間,屬於雙邊的自由貿易。
開放時程:按WTO架構,ECFA屬過渡協定,雖無強制性,但通常在10年內,兩邊必須完成約90%的商品服務免關稅,台灣與中國將互相大幅開放市場給對方。
資料來源:中華經濟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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